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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

编辑:绵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05-05

所谓平行登记,是指凡涉及明细分类账户的同一笔经济业务,要根据会计凭证一方面记入相关总分类账户,另一方面又要记入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一种登账方法。采用平行登记,一方面可以满足经营管理者对总括资料及详细核算资料的相互关系,另一方面可以检查账务记录的正确性。可见,平行登记是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运用。

平行登记的要点通常有以下几点。

(1)同时登记 又称双重登记。指对同一笔经济业务,在同一会计期间内(如月度内),既要记入有关的总分类账户,又要记入其所属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,不能漏记或重记。

(2)方向相同 指对同一笔经济业务,在登记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时,其各自的记账方向必须一致。即总分类账户登记的借方,明细分类账户也应登记在借方;总分类账户登记在贷方,明细分类账户也应登记在贷方。

(3)依据相同 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是对同一笔业务不同程度的反映,虽然登账的依据可以是记账凭证、汇总记账凭证,或是科目记账汇总表,但它们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应该是一样的。

(4)金额相等 指将一笔经济业务记入几个明细分类账户时,则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,应与记入几个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之和相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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